:::中國信託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平台服務
隱私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中國信託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平台服務
隱私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第一條(個人資料蒐集)
本行將根據於本網站所提供的不同服務,向使用者蒐集個人資料。
當您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或非本網站會員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時,根據提供服務不同,本行將請您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使用者代號、地址 、電話、電子信箱及其他相關必要資料。
當您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或非本網站會員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時,根據提供服務不同,本行將請您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使用者代號、地址 、電話、電子信箱及其他相關必要資料。
第二條(其他資料蒐集)
除前述個人資料外,本行基於風險控管理由,將保留您在本網站瀏覽或查詢時,伺服器或使用者設備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包含但不限於您用於連線本網站之設備的IP位址、設備資訊、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紀錄等。請您注意,與本網站連結的其他網站,也可能蒐集您個人的資料。對於您於前述連結網站主動提供的個人資料,將依相關法令及各該連結網站所揭露之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利用與處理,不適用本網站之隱私權保護政策,本行也不負擔任何連帶責任。
第三條(資料運用政策)
本行於本網站所蒐集的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e-mail、住址及其他個人資料,除依法令規定或經您書面同意外,僅於本行蒐集之特定目的(包含申辦本行金融商品、參加本網站行銷活動或市場調查分析)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本行不會將前述個人資料用做其他用途。本行並將依法令規範對前述個人資料負保密之責,絕不會公布個別申請者或受訪者之任何個人資訊。
第四條(個人資料之查詢、閱覽及刪除)
對於本行透過本網站所蒐集與保存您的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您可以向本行:
(1)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請求製給您個人資料之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請求停止蒐集、利用或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5)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您得隨時向本行提出上述申請,本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法令遵循或內部控制等相關法令規範,據以決定或受理您的申請。
若您的個人資料已逾法令規定之保存時限且蒐集之特定目的均已消滅,則本行將主動銷毀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1)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請求製給您個人資料之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請求停止蒐集、利用或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5)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您得隨時向本行提出上述申請,本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法令遵循或內部控制等相關法令規範,據以決定或受理您的申請。
若您的個人資料已逾法令規定之保存時限且蒐集之特定目的均已消滅,則本行將主動銷毀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第五條(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
由於個人資料之蒐集,涉及使用者的隱私權益,本行向使用者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使用者下列事項:(一)非公務機關名稱(二)蒐集之目的(三)個人資料之類別(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五)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一、有關本行蒐集使用者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及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等內容,詳如下:
(一)特定目的:
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業務/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服務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行銷、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金融爭議處理、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
姓名、使用者代號、地址、電話、電子信箱等,並以本行與使用者往來之相關業務、帳戶或服務及自使用者或第三人處(例如: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本行(含受本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
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例如:本行所屬金融控股公司等)。
其他業務相關之機構(例如:通匯行、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台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保證機構、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單機構暨特約商店等)。
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客戶所同意之對象(例如本行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 本行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商業會計法等)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以『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其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六)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二、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使用者就本行保有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行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使用者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三)本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使用者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
(四)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使用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行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使用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使用者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本行客服(0800-024-365)詢問或於本行網站(網址:https://www.ctbcbank.com)查詢。使用者如欲行使拒絕接受行銷服務時,得向本行客服(02-2171-1010)詢問或於本行網站(網址: www.yapee.tw) 提出申請,本行依規於十個工作天內依循申請內容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行銷。
四、使用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使用者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需之資料,本行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使用者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
一、有關本行蒐集使用者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及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等內容,詳如下:
(一)特定目的:
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業務/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服務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行銷、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金融爭議處理、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
姓名、使用者代號、地址、電話、電子信箱等,並以本行與使用者往來之相關業務、帳戶或服務及自使用者或第三人處(例如: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本行(含受本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
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例如:本行所屬金融控股公司等)。
其他業務相關之機構(例如:通匯行、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台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保證機構、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單機構暨特約商店等)。
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客戶所同意之對象(例如本行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 本行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商業會計法等)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以『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其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六)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二、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使用者就本行保有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行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使用者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三)本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使用者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
(四)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使用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行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使用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使用者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本行客服(0800-024-365)詢問或於本行網站(網址:https://www.ctbcbank.com)查詢。使用者如欲行使拒絕接受行銷服務時,得向本行客服(02-2171-1010)詢問或於本行網站(網址: www.yapee.tw) 提出申請,本行依規於十個工作天內依循申請內容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行銷。
四、使用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使用者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需之資料,本行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使用者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
第六條(Cookies的運用與政策)
Cookies是伺服端為了區別使用者,經由瀏覽器寫入使用者硬碟的一些簡短資訊。您可以在各瀏覽器軟體的「設定」單元,自行設定您瀏覽器對Cookies的接受程度。如果選擇「拒絕所有的cookies」,您將可能無法使用本網站部份服務。本網站基於風險控管理由,及行銷分析與統計用途,將在您瀏覽器中寫入並讀取Cookies。
第七條(本網站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者之政策)
本行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但在下列兩種狀況,本行會在符合法令規範及依循下列原則之前提下,將透過本網站所蒐集之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者。
為了提供您由本行與第三者合作提供之服務或優惠權益(例如折價券)給您,而需要與合作提供該服務或優惠之第三者共用您的資料時,本行會在本網站網頁刊載或揭露相關完整說明,並且在向您為資料蒐集之前進行告知,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為享有前述合作提供之服務或優惠權益而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司法、金融監理、稅務及其他依法具調查權之公務機關依法令規定,要求本行提供特定個人資料時,本行將於確認前述公務機關已循合法正式的程序,並兼顧對本網站所有使用者安全考量下,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配合。
為了提供您由本行與第三者合作提供之服務或優惠權益(例如折價券)給您,而需要與合作提供該服務或優惠之第三者共用您的資料時,本行會在本網站網頁刊載或揭露相關完整說明,並且在向您為資料蒐集之前進行告知,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為享有前述合作提供之服務或優惠權益而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司法、金融監理、稅務及其他依法具調查權之公務機關依法令規定,要求本行提供特定個人資料時,本行將於確認前述公務機關已循合法正式的程序,並兼顧對本網站所有使用者安全考量下,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配合。
第八條(本網站傳送商業資訊或電子郵件之政策)
本行將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您交易及帳務相關訊息。另外在事前或經由註冊登錄方式取得您的同意後,亦可能透過本網站傳送商業性資料或電子郵件至您留存於本行之電子郵件信箱。
本行除了在前述商業性資料或電子郵件上註明是由本行發送外,也會在前述資料或電子郵件上提供您能隨時停止接收這些資料或電子郵件的方法、說明或功能連結。如為了提供您其他服務或優惠權益(例如折價券)需要與提供該服務或優惠的第三者傳送商業性資料或電子郵件時,我們將會在活動時提供充分的說明,並且在進行第三者傳輸之前通知您,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特定服務或活動。
本行除了在前述商業性資料或電子郵件上註明是由本行發送外,也會在前述資料或電子郵件上提供您能隨時停止接收這些資料或電子郵件的方法、說明或功能連結。如為了提供您其他服務或優惠權益(例如折價券)需要與提供該服務或優惠的第三者傳送商業性資料或電子郵件時,我們將會在活動時提供充分的說明,並且在進行第三者傳輸之前通知您,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特定服務或活動。
第九條(自我保護措施)
請妥善保管您的使用者代號、密碼及或任何個人資料,不要將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密碼提供給任何人。在您使用完本行於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功能後,務必記得登出帳戶,若您是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切記要關閉瀏覽器視窗,以防止他人讀取您的個人資料或信件。
第十條(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
本網站使用者如果對於本隱私權保護政策或與個人資料有關之事項有疑義,均得透過「聯繫我們」(https://www.yapee.tw/mvc/contactUs/init)功能與本行聯繫,本行會提供進一步的說明。
本行將會依相關法令規範並視實際需要,修改本網站所提供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以落實保障您隱私權之立意。當本行完成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修改後,將立即刊登公告於本網站上。
本行對本網站內容保留一切法律權利,非經本行授權使用或同意,本網站資料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任何方式予以重製、轉載或揭露。
本行將會依相關法令規範並視實際需要,修改本網站所提供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以落實保障您隱私權之立意。當本行完成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修改後,將立即刊登公告於本網站上。
本行對本網站內容保留一切法律權利,非經本行授權使用或同意,本網站資料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任何方式予以重製、轉載或揭露。
第十一條(間接蒐集個人資料之運用告知)
本網站使用者如有使用非其本人之個人資料(例如:收件人姓名、電話等為使用者本人以外之姓名及電話等),請將第五條所規定之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轉知予使用者於本行網站上所填載個人資料所屬之相關人(例如:收件人)知悉。